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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品牌网上销售的新困境

2018-01-02 23:44 作者:蒋力 来源:丝路纵横杂志


图/泉州市工商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协调网络平台打假协作机制


虽然泉州民营企业市场经济发育早,而且在曾深受假冒伪劣产品之困的情况下成功转型成为享誉世界的品牌之都,培育了安踏、匹克等世界级品牌。但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这些成功的品牌企业又陷入新的困境,一些假冒伪劣侵权产品充斥各大电商平台,使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也给泉州品牌的整体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网络平台是一个既开放又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与传统销售渠道相比,电商有其无可比拟的便捷性,选购商品可以做到足不出户,送货上门。但就是因为这样的便捷性牺牲了消费者到实体商店购物时对商品质量的直观感受。


网络上消费者了解商品质量的途径仅仅是通过电商上传的图片和买家对商品的评价,这种间接的了解途径造成买家和卖家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容易被商家欺骗。且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高质量产品和低质量产品之间存在着负外部效应,即由于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买方对平均质量的商品愿意支付的价格降低,从而使试图出售好品的卖方受到了损失,最终市场只能选择低价劣品。


这种非对称信息的外部性便是上述逆向选择问题的实质,也是市场失灵的原因,造成假伪劣现象的愈演愈烈。这就形成了经济学上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现象。最终导致的是优质的商品被伪劣商品驱逐出市场,造成整体产品质量的恶化。


社会生产因而受损


创新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然而造假者以极低的成本进行模仿、剽窃,再将产品通过网络这样的新兴渠道投入市场,挤占正规企业的市场份额,使得正常经营的企业商誉等无形资产被侵害、企业利润下降甚至破产等恶果。


有的企业不愿或不敢在新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上大量投资,致使资源更多地流向了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从而误导资源流向,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而由打假带来的行政成本以及优质产品企业为打击假冒产品而付出的费用更是一种资源的纯浪费,虽然这部分成本没有反应在产品成本中,但增加了产品的社会总成本。


同时,网络假货也使消费者惨遭损失。这里的损失不但是指经济上的损失,更是指伪劣产品对消费者追求生活品质、共享经济发展红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消费者才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最终受害者。据我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我国网购消费者群体中,80%以上的消费者不同程度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


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行为剥夺了消费者一部分消费剩余。同时,因假冒伪劣商口的劣质问题还造成了伤害,降低了他们的社会经济福利水平。


品牌企业维权有难度


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尚未正式公布的背景下,电商平台能主动作为对于整治电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我们在通过对入驻平台的多家本地知名企业调研后发现,电商平台的一些做法,反而给企业和执法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了障碍。例如各大平台都有自己的争议处理机制,但对于被侵权的企业而言,通过平台内部机制解决侵权问题不但耗时长,而且结果也未令人满意。


参与网络经营的泉州品牌企业反映,如淘宝网C店这样的网店是不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第三方平台也没有强制性要求。一些网店经营者往往通过提供虚假注册信息获得平台入驻机会后就进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活动,一旦被权利人举报就立即关停。但因为侵权人前期提供的材料有的不真实,导致执法部门难以追查其真实的经营场所而无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有企业反映,电商平台在审核商家资质入驻的时候没有预先审核其产品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等到被侵权品牌商家发现后才做维权的动作。晋江一家全国知名的运动公司反映,其在淘宝网、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发现售假线索后,第一时间采取购样、鉴定、出具真假证明等材料后,请求第三方平台提供侵权网店的注册信息,以便权利人进行诉讼等工作,但第三方平台认为网店信息注册不全或者会牵涉到网店隐私,提供的仅是部分信息。


执法部门在处理线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时,通常可以没收生产工具、强制关停、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在处理网络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时,在没有找到其线下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只能通过电商平台关停侵权网页。有的侵权者改头换面,找到对应的运营商后又将其产品重新上架。



保护联盟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打击互联网领域假冒侵权行为不但需要企业的积极行动,更需要职能部门主动作为,联合各方力量,追根溯源,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为泉州品牌保驾护航。            


作为较早开展互联网领域监管的政府部门之一,泉州市工商局从2008年开始,成立专门的网络监督执法力量,以交易平台为主要监管对象,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监管手段,打造出符合适应当前网络经济发展趋势的工商监管新模式。重点监测分析网络交易行为的运作模式和法律性质,判断锁定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属地管辖,为查办网案提供精确情报、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承担了工商总局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测试使用任务,完成1000多个涉嫌违法经营网店线索的核实反馈。


近年来,随着网络商品交易行为日益普及,亦出现了许多泉商品牌在电商平台上被他人商标侵权的情况。而企业在网络维权时常常会遇到打击目标不易选定,线索取证难,网店落地难,当地执法部门难以取得联系等困难。为解决泉商企业网络异地维权面临的这些问题,泉州市工商局健全政企联手网络打假维权体系。建设“泉州市知名品牌网络维权微信互动群”,走访辖区知名企业了解网络打假维权需求,指导企业加强对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权益采取必要的技术保护和制度规范。通过对网络侵权线索实施前期监测、电子存证、落地核查、本地查处、异地协查等一系列工作,已会同安踏、特步、鸿星尔克等企业前往上海、河南、江苏等省份开展泉商品牌网络异地维权。


针对泉州品牌企业在网络平台上屡遭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情况,泉州市工商局、泉州市工商联、泉州市检察院及全市30多家知名企业联合发起成立“泉州市知名品牌保护联盟”。通过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和政企联盟的形式,整合司法、行政、企业的资源力量,形成“三位一体”的维权力量,更快、更准地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为了进一步实现“以网管网”的目的,泉州市工商局还组织研发了“泉州商标网络保护系统”。借助大数据分析的技术优势,以泉州品牌为核心,形成覆盖全网络的侵权假冒商品发现体系。通过建立侵权风险监控模型和侵权指数,为执法人员及时发现涉嫌侵权线索,精确执法提供了依据,同时提供电子取证工具,固定具有司法效力的电子证据,为违法处置提供法律依据。


(作者单位:泉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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