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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人民法院:人性化的家事审判

2017-10-22 22:10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丝路纵横杂志


图/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清坝在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近年来,我国在家庭结构、家庭生活、家庭财产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逐年增加的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用审理财产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家事案件已不能满足群众的诉求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鲤城区人民法院本着“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的原则,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乡土家事审判模式,专门审理家事案件。


家事审判庭,是2014年底,鲤城区人民法院在泉州市首批设立的。2016年4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2017年2月18日,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泉州召开,该院作为全国试点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右一)参观家事审判功能区


古城传统好家风大力弘扬

泉州市鲤城区,历史悠久、史迹荟萃,拥有浓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孝感巷”“连理巷”“礼让巷”等老街巷,深刻展现了泉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家庭文明之风。

鲤城法院法官林舒岚在审理一桩因赡养费问题对簿公堂的案子时,出现了动人的一幕。法官林舒岚对母子两说:“你们都听说过孝感巷的故事吗?孝感巷源于一段感人的孝亲传说。据传明朝时期,朱鉴一家住在泉州西街的小巷里,朱鉴夫妇为了给母亲看病,变卖家里的东西,最终只能靠借钱度日。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夫妇二人瞒着母亲,借来米煮饭给她吃,而自己只喝稀饭,每次母亲问起是否还有米,儿媳妇就把装米的碗倒过来,盛了一碗米让老太太摸。古人孝顺至此,我们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这一对母子认真地聆听“孝感巷”的慈孝故事后,几度哽咽,不由自主地把手握在了一起,吴某主动表示要按时支付母亲的赡养费,常回家照顾母亲,重续亲情。

在家事审判工作改革的探索中,鲤城法院注重挖掘鲤城文化中蕴含的家事文化传统特质,提炼出“亲、和、睦、诚”的家事纠纷处置理念。在审判功能区借助浮雕的形式演绎“甘棠巷”、“孝感巷”、“连理巷”、“礼让巷”、“聚宝街”等老街巷故事,将“亲和睦诚”的纠纷处置理念融入其中,传达出浓郁的人文情怀。

家事纠纷调解走进社区

吴某和陈某2001年结婚,2008年陈某因患脑瘤长期卧病在床,由吴某独自照顾长达6年之久。吴某的同事黄某被她善良的行为所感动,要求和吴某结婚,共同照顾陈某,但吴某却遭遇“再嫁难题”。

鲤城法院法官杨佩芳受理案件后,首先到陈某的家中实地走访,建议吴某向法院申请宣告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陈某的父亲原本就不同意其与吴某的婚事,现吴某又提出离婚,双方矛盾加剧,陈父拒绝做陈某的代理人,更拒绝法院的任何沟通协调工作。了解情况后,杨佩芳联系家事纠纷服务站,邀请家事调解员、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到双方家中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不仅陈某家人同意离婚,而且还妥善解决了陈某住房、生活费、医疗费等问题,并促成了吴某与陈某家人尽释前嫌。同时杨佩芳联系了区妇联,为吴某家庭争取了1万元救助金。

为近距离地为当事人解决家事纠纷,2016年3月8日,鲤城法院与区妇联、司法局、伍堡社区开展合作,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首个社区家事纠纷服务站,由家事审判庭法官、家事调解员直接挂点服务站,定期开展预约调解、诉讼指导、普法宣传等;与鲤城区“爱心驿站”“妇女援助站”“维权社”开展合作,针对个案延伸妇女救助、反家暴维权等多元服务。服务站成立至今已化解家事纠纷35起。



图/家事调解


心理疏导架起心灵沟通桥梁
  
周某及妻子江某与女子程某均在鲤城区一服装厂上班。周某平时与程某比较谈得来,日久生情,两人渐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16年6月25日晚,程某为向周某索要“分手费”起了争执,周某出于对家庭的愧疚,一时失去了理智,用手从背后用力掐住程某的脖子,程某昏迷滑倒在地。周某误以为程某已死亡,便撬开保安室门外的下水道井盖,将程某拖至下水道口并抛入下水道内,后程某苏醒呼叫获救。最终,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本案是一起畸形家庭观导致犯罪的典型案例,周某的妻子江某早已知晓两人之间的情人关系,不仅没有加以制止,反而听之任之。为了帮助被告人早日回归家庭,承办法官蔡海燕联系了鲤城区妇女儿童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师童双燕女士,请她为周某夫妻做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

在辅导中,童双燕了解到周某和江某原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但江某在婚姻生活中过分地依赖周某,给周某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为寻求解脱,周某搞起了婚外情。针对这种情况,童双燕进行了心理矫正,引导夫妻双方积极地进行交流沟通,周某和江某真正敞开了心扉,江某表示她和孩子会一起等丈夫出狱团聚。

鲤城法院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家事审判,开展心理疏导帮扶。聘任2名心理咨询师担任家事陪审员,介入纠纷调处过程中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心理疏导工作联系函》,建议当事人可以就家庭关系进行心理咨询,并引导他们前往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处开展心理咨询。2015年9月至今已为61名家事纠纷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婚姻辅导。

形成“亲和睦诚”家事审判新机制

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清坝告诉记者,法官在家事纠纷处置中遵循“亲和睦诚”这一理念开展审判,一方面运用诚挚的感情化解家事纠纷,另一方面借助家事审判宣德扬善、淳风化俗,引导当事人营造“亲和睦诚”的家风,以家德家风建设促进公德民风建设。

在构建家事审判机制工作中,法院积极打造“大家事”诉调中心。建立一个独立建制的审判庭。2014年底,组建家事审判庭。2015年9月,成立泉州市首个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建立一支专业亲和的审判队伍。选任出6名以女性为主,审判经验、社会阅历、协调能力强的法官组成家事专业审判队伍。配置一个氛围温馨的审判功能区。配置完善、专业的高清科技法庭,平和温馨的家事调解室、少年法庭、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工作室和亲子活动区。在审判功能区借助浮雕的形式演绎“甘棠巷”、“孝感巷”、“连理巷”、“礼让巷”、“聚宝街”等老街巷故事,将“亲和睦诚”的纠纷处置理念融入其中,传达出浓郁的人文情怀。2015年5月,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在该院调研时,称赞该审判功能区长廊是“法德相融之巷”。

构筑“大家事”审判模式。出台《家事审判合议庭操作规程(试行)》,调整各业务庭室收案范围,将涉及家庭内部纠纷的传统家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家暴刑事案件、涉家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至家事审判庭审理,凸显“大家事”的审判理念。实行柔性审判工作机制。在立案时识别为家事纠纷案件后,有针对性地发放家事诉讼服务指引、家事调解建议书、心理疏导工作联系函、社会帮抚建议函,通过诉前调解及延伸服务形成“冷静期”。推行合议庭“四步三查”工作法,即“倾听陈述--安抚情绪--引导回忆--消除隔阂”四步引导和“情感基础、财产收入、和好可能”三项重点审查,帮助当事人修复、弥合亲情。制定《家事案件调查员工作规程》,由家事调解员兼任调查员,2015年以来,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93次。

对家庭暴力行为以预防为主,建立反家暴档案,将当事人投诉家暴记录入档备查,引导当事人注意留存证据、申请人身保护。对存在高度家暴风险的案件启动预警机制,传唤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已开展教育谈话5例,从源头教育遏制。

出台《家事案件回访帮扶制度》,由承办法官协同家事调解员进行电话跟踪随访和三月一次的实地回访,保证调审成效,至今已回访111人次,根据回访情况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66万元,发放1.7万元司法救助金。



图/家事审判功能区


持续深化家事试点改革工作

“我们要以‘亲’为念,打造大家事审判品牌;以‘和’为贵,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睦’为要,营造法德交融氛围;以‘诚’为本,全程延伸关怀服务;用‘亲和睦诚’的理念,托出百千和美家庭。”鲤城法院院长李清坝如是说。

如何持续深化家事试点改革工作,鲤城法院又有新的思路。

在推行家事审判示范证据制度上,鲤城法院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合作,通过梳理家事纠纷中常见的争议待证事实,针对该类型案件罗列证据要素清单,将这一清单作为法官依职权查明事实及释明的工具和依据。

在引入社会化辅助力量上,探索聘任家事志愿者,从社工、儿童心理专家、心理辅导员、社区调解组织中选聘调解能力强、了解当地风俗习惯、有群众威望的人员,充实家事调解员、调查员队伍,助力亲情修复、心理创伤安抚等家事纠纷处置特殊需要。

在家教家风教育基地筹建上,选址宋代泉州市舶司遗址附近的闽南古宅作为基地,策划展示老泉州传统家事习俗、家庭美德典范、清廉家风故事,以展览、讲座、视频等形式传承文都泉州优良家教家风。

在处置涉家暴案件方面,加大与公安、妇联的联动力度,筹划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涉及家庭暴力证据固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等方面的规定,与妇联联合探索受害妇女儿童救助、未成年人利益代表等制度,将反家暴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家庭暴力案件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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